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供销社2010-2012年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9〕125号 2009年12月11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供销社2010-2012年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供销社2010-2012年新农村新牧区
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9〕108号)精神,改造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传统经营网络,发展农村牧区现代流通,加快推进以农牧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农村牧区日用消费品流通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建设背景
近年来,在党的各项惠农惠牧政策的支持和促进下,我区农村牧区各项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实现了农畜产品增产、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和农村牧区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农村牧区商贸流通有了较快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流通格局,成为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先导性产业。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现阶段我区农村牧区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滞后,连锁配送经营不够健全,工业品与农畜产品双向流通不畅,农牧民买难、卖难问题仍然突出。 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营业态落后,网点不足,设施陈旧,交易成本高,流通效益低下;二是市场主体规模小、经营散、实力弱、服务差,大市场与小生产的矛盾突出;三是农村牧区市场监管尚不到位,存在着农牧民消费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四是与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尚未建立。相对滞后的农村牧区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已不能适应当前发展现代农牧业的要求,直接影响着农牧民增收和农牧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实施的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建设,既是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协调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搞活流通、扩大内需、调整结构、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农牧民增收、引导农村牧区消费、推动农村牧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确保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