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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绩效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绩效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情况的通报
(吉政明电[2010]3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09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绩效目标责任制。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就业培训、社会保险、人事制度、人才队伍建设和劳动关系五个方面40项目标任务,对扩大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吉林,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各地在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使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呈现出诸多亮点和特色。长春市率先开展创业技能大赛,推动大学生就业,吉林市首创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松原市承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这些工作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推广性,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思路和经验。

  根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绩效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政函 〔2009〕69号)规定,现将全省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绩效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通报如下:

  一、2009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一)就业培训工作先进单位: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白山市、白城市、松原市。

  (二)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松原市、延边州。

  (三)人事制度工作先进单位: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延边州。

  (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长春市、四平市、白城市、延边州。

  (五)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长春市、吉林市、白山市、长白山管委会。

  二、2009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单项工作创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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