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更加扎实。进一步改善职业院校技能实践教学条件,建成5个国家级示范性实训基地、8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成8个开放性、公益性的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达标比例达到85%,专业教师中“双师型”素质教师达到60%;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和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达到70%。
--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获得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达到90%以上,高职院校毕业生获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达到70%以上;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进一步提高,其中优质就业率(指专业对口、稳定性高、劳动报酬优)要达到60%以上。
--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更加健全。建成覆盖城乡、布局结构合理、设施设备条件先进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年完成企业职工技术培训1万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实用技术培训8万人次。
二、加大统筹力度,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四)统筹规划布局,促进职业教育规模化、优质化发展。强化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领导责任,将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步形成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职业学校,劳动部门负责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发证的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体制。发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工作和政策措施,及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统筹调整职业学校布局,打破区域、部门、学校类型界限,推动全市各类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稳步推进市区、永安、宁化等地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源整合,至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基本趋于合理。紧密结合加快实施“四市”发展战略和“一轴两翼”区域发展思路、三次产业协调推进的产业发展思路,统筹规划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应做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规划,对职业教育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论证,重点支持骨干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
(五)统筹县域职业教育资源,加快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教育、劳动保障、农业、科技和人事部门的项目资金,用于县级职教中心开展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开展实用人才培训和成人教育与再就业培训,同时统筹协调乡镇“农科教”培训资源,加强乡镇文技校建设。鼓励县级职教中心与有条件的乡镇文技校连锁办学,扩大招生规模,降低学习费用,方便农村初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农民就近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和培训,形成覆盖县、乡、村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抓好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办好涉农专业,加快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全市成立10个县级职教中心,建设10个省级示范性乡镇文技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