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深入推进“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和“万巷千街”市场工程,以国家级和市级示范社区带动全市社区商业发展。引导各社区合理设置商业服务网点,鼓励和扶持大型连锁企业进驻社区,增加商品服务种类和内容,完善社区商业配套和服务功能,构建便利、丰富、安全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和消费环境,促进社区消费。
(六)大力发展二手商品市场。结合社会需求,建设汽车、电脑、家电、服饰、家具等一批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完善市场功能配套。建立二手商品交易监管和信息公布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商品信息,保证二手商品信息的真实性,逐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服务体系,激活二手商品交易。引导市民实行梯级消费,鼓励有需要、有能力的消费者对旧产品进行升级更新,带动新产品销售。
三、搭建莞货内销平台,推动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七)组织开展东莞产品全国行系列活动。分行业、分阶段组织企业赴国内大城市开展电子信息产品、服装、家具、玩具、鞋、皮具、食品等东莞名牌产品、优势产品、特色产品展销活动。同时,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企业参加泛珠三角经贸合作洽谈会、中国食品博览会、中部博览会、东北亚博览会、东盟博览会、山洽会等国内大型品牌展会,引导企业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拓市场。对我市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组织举办的赴市外开拓市场活动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我市企业参加国内大型品牌展会的展位费给予补贴。
(八)组织举办大型品牌展会。适时调整办展思路和策略,加大国内招商招展力度,组织举办内销型展会,扩大内销展位面积,增加展会内销主题活动,吸引更多国内客商来莞采购。重点办好电博会、名家具展、虎门服交会、大朗织交会、长安五金模具展等专业展会和外博会等综合型展会。根据《东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能有效促进我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扩大企业内销的品牌展会,按展会场地租金、布展费和宣传推广费等成本费用的30%补助给展会承办单位,同一展会每届最高补助额50万元。
(九)促进工商企业采购对接。结合产业基础和优势,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工商企业采购对接平台。积极举办各行业、各类商品的专场采购对接会,组织国内商贸企业来莞采购,对我市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组织举办的采购对接活动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开发网上采购对接和交易平台。根据《东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建立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公共平台,按其投入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30万元。引导、鼓励东莞商贸企业优先采购东莞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