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构建法制宣传教育大格局。构建各级党委、人大、“一府两院” 以及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和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宣传教育大格局,进一步完善分工明晰、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宣传教育合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崇尚法治、维护法律权威的新风尚。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和完善村 (居)一级法制宣传栏、法制图书室等基础设施,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功能。扎实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增强执法机关、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组织的普法意识。
13.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建立法制宣传、调解工作、法律服务三结合的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档案。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14.扎实创建“平安广州”。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的严打严防严控力度,继续整治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保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全面推进治安视频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安全突出问题的预防机制、发现机制和反应机制,不断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切实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力度,统筹推进综治工作、信访工作和维稳工作。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其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防止决策失误引发社会稳定风险。
(三)大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1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减少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备案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机制,及时调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项目,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工作。深入稚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减少收费项目,逐步实行行政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实行跨部门的并联审批。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开展绩效评价,定期予以通报。制定《广州市行政备案管理办法》,规范行政备案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制止和纠正以备案等名义实行变相审批行为。
1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工作范围,有步骤地加大对镇、街综合执法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强执法行为协调,增强行政执法合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
广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考评和究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认真落实《广州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逐步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并对外公布实施。强化行政执法督察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的个案监督力度。以中心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推动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中心镇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