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认真实施市委《政治协商规程》。各级党委要对贯彻实施《规程》作出部署,会同政协组织制定政治协商计划,进一步细化政治协商成果汇总、办理、督查与反馈的具体制度和程序。制定贯彻《规程》实施细则。建立政治协商督办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政治协商计划和政治协商办理与反馈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完善政治协商机制。不断完善《规程》,进一步提高政治协商实效性。
8.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机制。贯彻实施人大代表议案条例和工作细则,进一步保障和规范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办理工作。着力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做好服务。完善议案办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办理情况的检查监督。贯彻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处理试行办法,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办理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制定实施办理政协提案办法,明确政协提案的交办、办理、督办、答复、考核。建立市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落实提案承办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制,促进提案办理。
(二)加快建设法治广州。
9.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在加强经济立法的同时加大社会领域立法力度。建立法规起草多元机制。拓宽民主立法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保障公民充分有效表达意愿,探索公众意见反馈机制,认真研究采纳公众意见。积极探索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全程向新闻媒体开放的做法,提高立法的公开度、透明度。进一步严格立法程序,完善立法技术。改革规章制定办法,完善《
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探索建立政府立法项目成本效益分析制度。积极推行法规、规章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定期清理制度,探索建立规章有效期制度。
10.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配置行政管理职能,实现政企、政资、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强化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合理行政,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建立行政复议简易程序、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
11.深化司法工作机制改革。探索优化司法机关内部职权配置的新途径,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健全司法工作运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拓宽人民监督司法工作的渠道和平台。继续深化审判公开、阳光检务,增强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坚决禁止非法干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维护司法权威。探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衔接、协调联动的新路子,增强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合力。改变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司法人员的司法水平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