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双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的检查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把加强“双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机构分工协作抓,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按照《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确保销售食品质量安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和监督责任制及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采取划片分段、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定人、定岗、定户、定责等措施,切实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逐级分解并落实到基层和具体监管人员。对因工作漂浮,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重大隐患不能及时排除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和消保执法人员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市局将适时组织力量,深入一线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分局、县局也要组成督查组,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查指导,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改进和解决,确保“双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加强应急处置,做好信息上报。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保证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快速处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的好。各地要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按照附件要求及时上报“双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计表和查处问题食品统计表,工作情况总结于2010年2月26日前上报。
附件:1.“双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计表
2. “双节”期间查处问题食品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