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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

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
(漯工商办[2009]90号)


各分局、县局: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节日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双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抓好“双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于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把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贯彻《食品安全法》和抓好“双节”流通环节食品保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狠抓薄弱环节,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扎扎实实做好“双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和重要区域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突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特别是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小食品店、小摊点等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坚决捣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坚决查处销售三无、过期霉变食品等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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