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的通知
(苏卫机党〔2010〕4号)
厅机关及厅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做好关心爱护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根据省级机关工委《关于春节期间省级机关党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的通知》(苏委工电〔2010〕1号)精神,现结合厅机关和各单位实际,就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厅机关及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走访慰问活动提上议程,把这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我省卫生事业和谐有序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通过走访慰问和帮扶活动,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度过欢乐详和的节日,使其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二、精心组织安排,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厅机关和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和党员的实际,及时筹划安排,进行摸底排查,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在春节期间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特别是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党员,采取切实措施,给予关心和照顾,安排好他们的生活,真正把走访慰问活动落到实处。
三、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单位和谐稳定
在开展走访慰问同时,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意见建议,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同时,要结合走访慰问活动,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传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引导他们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做好今年工作的有关要求上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影响和带动身边职工群众,为我省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O一O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