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促进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
自2009年9月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立足各自职责,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督查和执法检查活动,严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整治食品违法行为,优化食品消费环境,为成功举办全运会和园博会创造了良好食品安全环境,取得了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成效。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正处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凸现期和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期,食品生产经营整个链条的风险和隐患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食品安全风险度仍然很高,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现象禁而不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甚至“死角”和“盲区”,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偏远农村仍是食品安全的薄弱区域。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民心工程,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切实把各项整顿措施落实到位。
二、深入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措施
(一)完善监管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济南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济政办发〔2009〕34号)部署,围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确定的中心任务,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大力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县、镇、村“三级联创”活动和“食在济南,放心泉城”主题创建活动,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视频远程监控机制、高风险食品定期抽样检测机制及推广市场质量检测公示制度、不合格产品曝光制度等,深入实施“一品双测”制度、点面线结合的分级管理制度、在线监督检查电子监管系统、量化分级管理和脸谱化管理制度等特色化监管方式,努力实现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环节监管与品种监管、源头监管与全程监管的“三统一”、“三结合”。
(二)提高监管效能。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分析市场规律,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监管模式。注重风险比较和概率研讨,通过评估风险程度,确定监管顺序和重点。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合理投放监管力量,使执法资源配置最优化、监管效能最大化。要将整顿工作的重点放在风险较高、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场主体上,加大对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企业的检查频次。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及时依法妥善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对在整顿工作中顶风作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要重拳打击,严厉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三)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体系建设,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食品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格局,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总责意识,严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细化区域监管责任人目标任务。要强化企业食品安全首责意识,督促企业加强制度建设,引导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从源头上为食品安全筑牢坚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