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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青政办〔2009〕22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委关于“恢复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委员会职责、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
  徐福顺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常务副主任委员:
  岳世淑  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申红兴  团省委副书记
  副主任委员:
  鸟成云  省政府副秘书长
  庞顺泽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祝 贺  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徐建锁  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刘建军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贾湟川  省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
  高海宾  省教育厅副厅长
  任三动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
  肖玉海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吕霞省  文化新闻出版厅副厅长
  马建立  团省委副书记
  代 吉  省妇联副主席
  成 员:
  张宗寿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马俊德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艳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 炼  省卫生厅副厅长
  赖万鹏  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达建宁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赫万成  省林业局副局长
  康永辉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郭玉京  省体育局副局长
  刘华芳  省总工会副主席牛军团省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
  郭小云  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魏 洪  省残联副理事长孙青海省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处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设在团省委,马建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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