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青政办〔2009〕22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委关于“恢复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委员会职责、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
徐福顺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常务副主任委员:
岳世淑 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申红兴 团省委副书记
副主任委员:
鸟成云 省政府副秘书长
庞顺泽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祝 贺 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徐建锁 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刘建军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贾湟川 省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
高海宾 省教育厅副厅长
任三动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
肖玉海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吕霞省 文化新闻出版厅副厅长
马建立 团省委副书记
代 吉 省妇联副主席
成 员:
张宗寿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马俊德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艳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 炼 省卫生厅副厅长
赖万鹏 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达建宁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赫万成 省林业局副局长
康永辉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郭玉京 省体育局副局长
刘华芳 省总工会副主席牛军团省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
郭小云 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魏 洪 省残联副理事长孙青海省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处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设在团省委,马建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