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和抗震救灾等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地震应急工作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预防为主,平灾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全面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震区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4军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和发挥驻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应对地震灾害工作中的作用。在紧急情况下调动全市力量,共同完成抗震救灾任务。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抗震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市抗震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市长(A岗)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B岗)
副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及各位副市长
合肥警备区司令部参谋长
市政府秘书长
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地震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外侨办、市台办、市房产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应急办、市人防办(市民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重点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合肥供电公司、合肥邮政局、市无管办、电信合肥分公司、移动合肥分公司、联通合肥分公司、人行合肥中心支行、人保合肥分公司、合肥晚报社、合肥警备区、武警合肥支队、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市慈善协会、合肥海关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市抗震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做好防震减灾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务院抗震指挥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抗震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的决定、部署和要求;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处置方案;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合肥警备区、武警合肥支队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参加抢险救灾;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