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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和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和说明:
  (一)我省注册备案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均可申报;
  (二)申报人需要提交个人技术成果交流材料(以下简称申报材料),评选以申报材料为主要依据;
  1、申报材料必须是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或技术,解决实际质量问题的实例;
  2、申报材料必须是本人负责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的项目;
  3、申报材料应有项目选题的依据、分析过程、解决措施和实际取得的成效;
  (三)申报人员请按要求填写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技术成果交流材料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申报材料正文(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字)于2010年6月30日前提交到市局质量科,市局质量科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省局质量处。
  二、省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比,评选出2009-2010年度10位“安徽省优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局网站公布评选结果,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评选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安徽省质量专家库”成员,并备案在册。
  三、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均可视为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自修项目学习内容,并计入当年的学分。评选出的优秀申报材料(数量不限)将被汇编成册,作为下年度的全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学习交流资料,并推荐在国家、省级权威质量杂志、网站的特定版块中发表。
  四、综合各企业的参加“安徽省优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评选人数、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备案人数以及相关情况(见附件3)评选出5家“安徽省质量工程师人才培养先进单位”,此次评选结果作为安徽省名牌和质量奖评价的重要参考。
  五、评选有关费用从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费用中支出。
  各市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做好相应的宣传、推广和推荐工作。
  安徽省质监局质量处:董利娟 0551-3356077;
  倪寒冰 0551-3356075
  安徽省质监局省局培训中心:金开玄 0551-3356806

  附件2:
  安徽省优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所在部门

 

职务/职称

 

交流成果

题目

 

申报交流成果

内容简介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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