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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建设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污水、垃圾处理费是保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的主要资金来源。严格按照《漯河市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漯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收费台帐,强化征收措施,落实征收责任。采取电视飞播字幕、报纸刊发公告、散发宣传资料和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增强用户依法缴纳污水垃圾处理费的意识,对不按规定缴纳的钉子户坚持依法征收。通过改进征收方法、完善征收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等手段,不断提高处理费征收水平和征收率。要求各县区必须保障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征收的处理费必须全部用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不足部分由同级政府自有财力和省下达的一般转移支付统筹解决。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垃圾处理费由各区及市交警支队和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征收。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污水处理费废水排污费问题的会议纪要》(漯政纪[2009]16号)、《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废水排污费问题的会议纪要》(漯政纪[2009]70号),由市环保局对漯河双汇集团、漯河银鸽集团、漯河兴茂钛业有限公司征收废水排污费,市水务投资公司不再收取漯河银鸽集团、漯河兴茂钛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我委承担的污水处理费年征收额实际减少700万元。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截止11月底,垃圾处理费实际征收额为854.5万元;污水处理费实际征收额为1434万元,其中公共供水892万元、自备井(截止10月底)542万元,预计全年污水处理费征收率可达90%以上、垃圾处理费征收率可达80%以上。
  三、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营管理力度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64号)文件要求,从2009年5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通过全面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度、健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制度、规范运营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工艺技术管理等措施,全面实施动态管理和绩效考核、落实环卫网格化管理规定,提高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率。沙南污水处理厂积极克服进水水质持续超标等不利因素,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搞好技术革新,确保了污水处理设施稳定、经济运行和达标排放。今年1至11月份,累计处理污水3771万吨,主要出水指标均优于设计标准,其中出水COD、SS平均去除率达90%以上,综合达标排放率95%以上,圆满实现了达标排放。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于2007年5月正常投入使用以后,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按照相关作业标准,在填埋场垃圾压实覆盖、环境消杀、渗滤液处置、环境监测、进场垃圾的检验、安全管理等环节上下功夫,较好地保证了垃圾填埋场的规范化运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垃圾渗滤液排放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防渗系统和收集系统配套完善,采用“收集-调节稳定-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投入专项资金50万元,完善了市垃圾处理场防飞散网、渗滤液调节池、地磅等所缺硬件设施;投入30万元配套建设卫生填埋场监测系统,建立了化验室,配备了COD测定仪、BOD直接测定仪、原子吸收分光度计、PH计等仪器,并配置了2名专职化验员,坚持对填埋场大气、填埋场气体、地下水渗滤液等进行适时监控,确保了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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