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多种形式的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课程与教学的交流,积累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
4.进一步完善“雏鹰计划”网络平台。
(三)推广实施阶段
在项目实验学校开展实验探索的基础上,以“雏鹰计划”网络平台为依托,推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利用科技创新教育课程资源开展教育教学,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中小学课程与教学体系。
五、工作责任与组织领导
(一)市级工作责任与组织领导
成立“雏鹰计划”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负责领导“雏鹰计划”的全面实施,建立工作机制,协调重大事项等。
1.领导小组
组 长:
罗 洁 市教委副主任、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院长
朱世龙 市科委副主任
执行组长:
张铁道 北京教科院副院长、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副院长
副 组 长:
李 奕 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处长
伍建民 市科委科技宣传与软科学处处长
执行副组长:
张宇蕾 市科委科技宣传与软科学处副处长
李永生 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张 毅 北京教科院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办公室主任
2.专家委员会
名誉主任:王绶琯 中科院院士、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首席顾问
主 任:陈佳洱 中科院院士、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名誉院长
专家委员会委员由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雏鹰计划”的工作由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具体负责实施。
(二)区县教委、科委工作责任与组织领导
各区县教委、科委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立一名教委副主任及科委副主任任组长,主抓“雏鹰计划”,并安排专人作为联络员,将“雏鹰计划”的实施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提供相应的物力和人力保障,精心组织、协调实施。区县教委要积极组织本区县中小学校参加“雏鹰计划”项目实验学校的申报工作;组织本区县项目实验学校相关教师参加“雏鹰计划”组织的各种活动以及教师培训与提高;领导和组织本区县项目实验学校参加“雏鹰计划”资源网络平台的建设和使用。
区县科委要广泛动员本区县的科技、科普资源单位,积极参与“雏鹰计划”,为本区县中小学提供相应的科技、科普资源。
区县教委、科委要加强组织开展对项目经验的总结、研究与推广工作,并对具有创新价值、实效性强的项目活动及成果予以表彰奖励。
(三)校级工作责任与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