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讲党性修养 树良好作风 促廉洁自律”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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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开展 “讲党性修养 树良好作风 促廉洁自律”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沈委发[2009]21号)的要求,为切实搞好我办“讲党性修养 树良好作风 促廉洁自律”主题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法制办“讲党性修养 树良好作风 促廉洁自律”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宏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吴冬、于海鹰、裴胡锁、孟繁凯同志担任,成员由张进、张春权、王书森、荀广喜、宫理、宁洪泉、刘瑞忱、马春玲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吴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进、张春权同志兼任,成员由王连升、马春玲、王志军、林鹏宇、王丹丹同志组成。
二、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办主题教育活动从2009年11月23日开始,到2010年4月中旬结束,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九个环节。定于2009年11月23日召开全办动员大会,具体布置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我办每个阶段的活动将采取如下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提高阶段(2009年11月23日-2010年1月底)。重点抓好组织理论学习、丰富教育内容、交流心得体会三个环节。
在组织理论学习环节,由综合处整理汇编学习材料,以支部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党章》、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学习期间我办将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请李宏吉主任对全办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全体党员干部要完成一篇学习体会文章。
在丰富教育内容环节,组织全办党员干部观看由市纪委和沈阳电视台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和全市以案说纪演讲光盘。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参观潘作良纪念馆,学习潘作良坚定理想信念,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
在交流心得体会环节,全办党员干部要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学习感受撰写心得体会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心得体会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