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力推进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一是落实措施。突出建设重点,落实帮扶措施,抓好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组织实施。强力推进试点县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村庄整治、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试点规划顺利实施。二是集成力量。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这个中心任务,以项目为载体,高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和其它各项扶持资金,加快试点县经济发展,夯实脱贫奔小康的基础。各试点县要创新机制体制,有效整合资源,推进试点工作科学发展。三是检查督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检查帮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快脱贫奔小康进程。
三、加强区域扶贫连片开发工作。一是制定规划。结合全省“两圈一带”发展战略,制定区域扶贫连片开发规划,积极探索整村推进与区域发展相结合的路子。二是创新模式。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对贫困村相对集中的乡镇,创新“乡为单位、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扶贫模式;对贫困乡镇相对集中或者贫困类型相同的地区,创新“县为单位、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扶贫模式。三是抓好试点。切实抓好在大悟、建始、恩施、竹山开展的“县为单位、整合资源、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和在红安开展的革命老区示范建设试点。选择部分插花贫困区域,集中省级新增插花扶贫资金,开展“县负总责、乡为单位、连片开发”的扶贫试点。国家安排的彩票公益金和省级新增老区建设扶持资金,选择部分重点老区县(市)集中使用,开展老区连片开发和综合示范区建设试点,探索老区建设新路子,推进区域扶贫工作。
四、大力开展社会扶贫。建立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社会扶贫机制。一是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做好中直单位定点扶贫的联络服务工作,并采取多途径多方式,积极寻求支持。二是抓好对口帮扶工作。动员和组织省直部门、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驻鄂部队开展对口帮扶,继续认真抓好“616工程”、“脱贫奔小康试点工程”、“城乡互联、结对共建”等对口帮扶工作。三是推行“1321帮扶工程”。重点贫困地区市、州、县负责同志要带领3个以上部门,连续用2年时间,帮扶1个重点贫困村完成整村推进任务。四是实施“村企共建工程”。结合推进“双强工程”,组织企业与贫困村开展合作共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村级经济发展。五是实施“双百工程”。组织百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百万贫困户。同时,充分发挥省老促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协会等社团组织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积极争取国际扶贫组织援助,做好外资扶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