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发〔2009〕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刻吸取新兴煤矿11.21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责任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和扎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要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部门、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二、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突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和场所的安全监管。
一是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两节”前后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公安、交通、铁路、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要精心组织好春运工作,根据客流量和冬季气候特点做好运力安排,合理调配并适当增加班次,及时做好旅客疏导工作。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要严格车站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要严格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