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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良好氛围

  1、加大商务执法宣传力度。利用宣传专栏、图文电视、报纸网络、广场宣传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工作制度,宣传12312举报投诉电话的使用、功能服务、奖励办法,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市民充分了解和支持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优化外部执法环境。

  2、大力宣传商务法律法规。围绕食品安全、“放心肉”、“放心酒”等主题,宣传商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开办培训班,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期刊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树立诚信守法典型,增强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意识以及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意识。

  3、发挥媒体和舆论监督作用,适时曝光少数违法经营单位和个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六)加强技术创新,提升商贸领域行业监管技术手段

  1、提高商务执法装备水平。配置执法车辆、电脑、调查取证工具,配备肉类和酒类检测仪等设备。进一步提高执法取证手段,改变目前依靠经验、人工肉眼判断、取证手段单一的落后现状,提高技术水平和公信力度。探索建立市、县(市、区)视频系统,加强市县联动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同时为镇级商务监管机构、驻点特派员配备必要的电脑、通讯工具,为快速举报、通畅联系提供技术支持。

  2、完善牲畜屠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设置。完善生猪进厂验收、台帐管理、不合格肉品召回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等制度,实行全市统一的生猪、肉品进出记录台帐,建立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产品可召回,有效遏制各种不法行为的发生。

  3、全面推行电子监控定点屠宰。对所有县城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场安装远程电子监控设施,实时进行屠宰加工全过程监督,防止不按规程操作、注水注入有害物质等现象的出现,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规范经营。同时适时实施规模以上定点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现场监控系统。

  (七)加强行政执法,加大商务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1、强化牲畜屠宰管理。广泛发动群众,建立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以及制售注水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积极实施“放心肉工程”,促进屠宰企业不断完善屠宰设施,规范屠宰场管理。完善生猪定点屠宰信息管理系统,强化生猪肉品质量溯源制度,屠宰场全面实行屠宰加工全程电子监控,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规范经营。大力推进“放心肉”配送体系建设,引导规模屠宰厂场建设直销品牌店,对集体用肉单位开展配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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