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
3、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实践的原则。既要解放思想,加快改革步伐,切实转变职能,又要从我市商务领域发展的实际和商务执法的特点出发,坚持在上级的统一指导下,勇于实践,大胆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讲求工作实效。
三、基本目标
通过试点,努力构建我市“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县级商务行政执法大队+镇级商务行政执法办+驻点商务特派员”的商务行政执法新体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建成一支统一、规范、高效的执法队伍。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完善,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有序。执法联动机制健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强化商务行政执法,促进我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上新的台阶。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队伍建设,创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运作新机制
1、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市级商务综合执法机构。根据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需要,组建市级商务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务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商务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商务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对违反商务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要优化市级商务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结构,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实熟悉法律、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全面实行持证执法制度,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其思想业务素质。
2、加强县(市、区)及乡镇商务执法力量。各县(市、区)参照市里的做法,组建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并在各乡镇安排一名乡镇领导专职或兼职担任商务助理,建立乡镇商务执法力量,监管协查职能包括屠宰、酒类、成品油、特许经营、零售促销、二手车交易等行业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