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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事厅关于2010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3.报考程序。今年开始实行网上报考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报考人员于2010年3月22日前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 “考试报名”界面,在网上填写《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中有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照片须为JPG格式),并打印在网上填报的考试登记表,由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并由所在单位携带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网上填写并打印好的《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和《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到市州报名点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需另交与上传网上一致的免冠彩照两张。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负责。省直单位、省属非公有制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仍按照属地原则,到市州报名。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职改办于2010年4月18日前完成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网上审查工作,4月18日后不再允许修改考试信息。考生于2010年5月10日-5月14日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考点安排。市州考点必须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建设系统外的中学或大中专院校。
  5.试卷领取。5月14日市州派专人、专车到长沙领取试卷;5月16日各市州由保密员负责将试卷送省。
  6.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公布,考生访问“成绩查询”界面查询。
  五、证书颁发
  1.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事厅发文确认。
  2.省土建职改办负责安排湖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省职改办负责证书验印,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颁发。
  六、其它
  1.考试相关费用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标准收取,各地不得违反规定另收取其它费用。
  2.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相应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所学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按湘人发〔2001〕55号文件规定,直接认定相应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参考人员和相关单位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市州建设和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实施,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试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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