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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湖南省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强化项目公示。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要包括良补品种、补贴标准、中标价格、销售价格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省农业厅举报电话0731-84421636,省财政厅举报电话0731-85165335。
  (三)强化面积核实。各地要按照整体覆盖、逐步推进的原则,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业、财政部门;最后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各县上报的补贴面积汇总审核后上报财政部、农业部。
  (四)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由各地自主安排,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五)强化监督检查。县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项目区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建立动态反馈和调整机制,根据棉农反馈意见,结合检查情况,及时调整下年棉花主导品种、甄别供种企业等。项目实施完成后,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价,年底前报上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
  (六)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如出现种子质量问题,供种企业按合同赔偿棉农损失,并依法追究责任。
  (七)强化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作物良种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棉花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2:
  湖南省(  公章  )棉花补贴良种购种卡

棉农姓名

 

家庭住址

乡镇  村  组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面积(大写)

     亩

品种名称

购种数量

1、        包

付款(大写)

2、        包

供种企业

 

3、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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