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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维护农产品市场稳定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维护农产品市场稳定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维护农产品市场稳定的通知》(农办市〔2009〕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主要农产品生产,保障节日期间的农产品充足供应。各地要根据自身农产品生产实际和优势,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切实帮助农民落实冬季生产管理和各项技术措施,做好越冬灾害预防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的充足供应,同时要合理调整生产结构,切实增加肉、蛋、奶、瓜、果、菜、鱼等农产品采收和供应数量。

  二、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疏通农产品供求渠道。各地要组织本地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企业与产地建立产销衔接机制,完善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服务平台功能,建立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的长效机制,疏通流通渠道。同时,要利用“安徽农业信息网”、“一站通”网上展厅、安徽省农产品促销平台等,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推动实现网上产销对接,引导农产品跨区域合理流通,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进一步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促进鲜活农产品跨区域流通,促进重要商品的区域间余缺调剂,确保肉、禽、蛋、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保证节日期间的价格稳定。
  三、维护好农产品流通秩序,杜绝欺行霸市行为。各地农业部门要主动与批发市场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市场运行动态,鼓励批发市场和经销商户节日期间坚持营业,市场管理与服务人员加强值班,维护正常交易秩序,提供有效的市场供应。要重点增加粮油、肉禽蛋、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采购供应量,确保节日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性消费需求,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哄抬物价和欺行霸市行为,确保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

  四、适当增加农产品储备,保障节日期间的农产品充裕。各地要完善粮、油、肉等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根据本地生产、供应和消费实际,适当增加储备规模,灵活掌握投放时机、节奏和力度,有效调控好节日市场。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利用仓储保鲜条件增加“菜篮子”产品储备,确保节日市场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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