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函〔2009〕653号)
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祥和的假日,现就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日值班工作。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坚持在岗在位,认真、详实地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带班领导要随时检查、了解值班情况。厅机关值班时如遇重要事情,在及时组织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值班处室(局)负责人和带班厅领导报告。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按照厅《关于及时报告全省建设系统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通知》(建安〔2006〕372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办安函〔2009〕92号)的要求报告。
厅直各单位要将“两节”期间的值班安排情况、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和带班领导名单,分别于2009年12月31日17:00前、2010年2月10日前报厅办公室(301室),传真:2654996。
厅节日期间值班电话:2871254、传真电话:2871264。
二、加强保密工作。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切实做到保密工作警钟常鸣。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保密教育,增强职工的保密意识。认真履行涉密文件阅办制度,及时清理涉密文件,重要文件应及时上交。严禁将涉密文件带入非工作场所,严防泄密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双拥工作和困难户慰问工作。春节前,各单位要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开展向军烈属“送温暖”活动,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同时,各单位领导要注意掌握社情民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对生活困难的职工、群众家庭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体现组织的关心、关怀。
四、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本单位及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和家属的安全意识,搞好贵重物品的管理,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人身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保卫值班人员要增强防火、防盗意识,加大巡逻次数,避免盗窃事件和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