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孙宏明等59位同志具备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孙宏明等59位同志具备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建人函〔2009〕662号)


各有关单位:

  经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2009年12月18日评审通过,孙宏明等57位同志具备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武丽等2位同志具备建设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名单附后),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200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单 位

  1
  孙宏明
  安徽省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
  孙守田
  安徽省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张振唯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4
  王少华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

  5
  史曼柏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

  6
  都凤强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

  7
  陈 璋
  安徽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

  8
  侯小娟
  安徽省机械工业设计院

  9
  孙 剑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7地质队

  10
  王夕波
  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1
  章 捷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12
  于石群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13
  周春利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4
  刘延洁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5
  谢 斌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6
  邹方庆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7
  赵 炭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
  李志宇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