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组字〔2008〕2号)精神办理。
五、厅机关处级公务员的考核
厅机关处级公务员除参加本处室的述职、评议和优秀等次候选人的评选外,厅党组还将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省直部门党政机关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组明电〔2004〕19号)和厅党组《关于建设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003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发〔2004〕5号)文件规定的方法、步骤和要求对厅机关处级公务员实施考核。
六、厅直单位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
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由厅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按个人述职(准备书面述职报告)、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反馈意见等程序进行。个人述职的主要内容包括2009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学习情况、思想情况、作风情况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述职报告要以写实为主,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观点,真实地向组织和群众反映自己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特别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厅直单位领导班子的述职测评会,应提前三天向厅人事教育处报告,由厅人事教育处根据各单位情况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根据考核的综合情况评出班子成员的考核等次,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填好考核表相应栏,并由被考核人在“被考核人意见”栏内签署意见,报厅人事教育处存档。其中,主要负责人的考核表,除“主管领导评鉴意见”栏不填外,其他各栏也要按要求填好后报厅人事教育处。
七、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促进本单位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好抓实。
为使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委员会,倪虹同志任主任,其他厅领导及陈扬年、卜建民等同志为成员。各处室在完成年度考核工作的同时,在厅机关范围内民主推荐3名公务员代表作为考核委员会成员,书面报厅人事教育处。
八、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