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室政风效能建设工作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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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成年度任务
(20分)
|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10分)
2、上级交办任务完成情况;(5分)
3、领导批示办理情况(5分)
| 1、圆满完成处室(单位)工作任务的,得满分;规定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视情况扣分。
2、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得满分;没有按时办结的,视情况扣分。
3、圆满完成领导批示办理工作,得满分;没有按时办结的,视情况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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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行政
(15分)
| 1、依法履行职能情况;(5分)
2、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5分)
3、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5分)
| 1、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法定的程序行使管理职能得满分。具体的行政行为
2、行政执法行为主体合法、依据正确、处理适当得满分,如发现存在滥用职权、执法不当、执法扰民等问题,视情况扣分。
3、行政事业等收费项目、标准和管理使用符合规定得满分,如发现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视情况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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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15分)
| 1、认真组织学习;(5分)
2、对制度进行分解落实;(5分)
3、严格执行八项制度有关规定。(5分)
| 组织本处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八项制度,能结合实际对八项制度进行细化,使得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认真贯彻执行,得满分;没有按照要求办理的,视情况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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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勤政廉洁
(15分)
| 1、严格出勤制度;(5分)
2、讲求工作效率;(5分)
3、严格廉洁从政。(5分)
| 1、严格执行机关考勤管理规定,出满勤或因事履行请假手续的,得满分;工作时间迟到早退,未经请假擅离职守,发现上网聊天、游戏、炒股现象的,视情况扣分。
2、及时有效完成工作任务无差错的得满分;工作拖拉推诿,不能及时做好服务的,有投诉并经查实的,视情况扣分。
3、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无违纪违规行为的,得满分;有举报投诉,并经查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或受到处分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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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务公开
(10分)
| 1、坚持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主动公开;(5分)
2、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3分)
3、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规定;(3分)
4、推进电子政务建设。(4分)
| 1、落实厅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积极做好与办事相关的工作内容通过网站或其它方式主动公开,得满分;没有按照要求办理的,视情况扣分。
2、依照规定按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得满分;没有按照要求办理的,视情况扣分。
3、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未发生失泄密事件,得满分;没有按照要求办理的,视情况扣分。
4、采取措施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得满分;未按要求办理的,视情况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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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量管理体系运行(5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工作机制落实情况;(4分)
2、质量管理体系运行;(3分)
3、运行督查与考评情况;(3分)
| 1、内部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全面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工作机制,得满分;没有按照要求办理的,视情况扣分。
2、认真做好各项业务活动或工作运行过程和结果记录,资料齐全,符合规范,得满分;未按要求办理的,视情况扣分。
3、在厅组织的运行情况督查与核审时,总体运行情况良好,能坚持持续改进的,得满分;未按要求办理的,视情况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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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性内容
(20分)
| 综合管理类
(10分)
| 1、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5分)
2、加强综合指导,为机关、基层服务。(5分)
| 1、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为领导决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2、为机关和基层做好服务工作,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有序协调运转,得满分;未按要求办理的,视情况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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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管理类(10分)
| 1、行业监督管理工作;(5分)
2、行政审批公开公正、方便快捷。(5分)
| 1、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行业工作规范有序,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得满分;未按要求办理的,视情况扣分。
2、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有审批项目全部进入窗口统一办理,能提前或按时办结的,群众满意得满分;未按要求办理的,视情况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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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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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政风效能建设工作考核加分标准
1、年度处室相关工作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一项加5分;
2、年度处室相关工作受到市、厅级表彰,一项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