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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南昌市公费医疗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

  分数

实际
  分数

1

有一名领导负责公费医疗工作,配备了专兼职人员;规章制度完善;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医务人员熟悉医疗政策和协议条款。制定大型仪器检查与治疗、贵重药品与辅助药品的使用、大额处方管理措施和审批制度,并报市公医办备案。

10分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0.5分

 

 

2

医疗资料的存放符合要求,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保存完好;公费医疗处方单独装订。

5分

门诊处方未单独装订,扣1分,住院病历遗失1份扣0.5分

 

 

3

配合市公医办管理好医疗软件,做好接口工作;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系统故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0分

信息故障不及时报告,不积极排除的,每次扣1分

 

 

4

设立公费医疗窗口(含批价、取药和缴费),并在窗口醒目位置给予标明;医疗高峰时段,工作人员在场负责引导,确保享受人员看病畅通。

5分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就诊医院设立公费医疗专门门诊室的可酌情加1分

 

 

5

适时上传享受人员医疗信息,上传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擅自停止网络使用或上传虚假治疗信息。

10分

不适时上传信息的扣1分;信息不真实准确的每例扣1分;擅自停止网络使用扣1分

 

 

6

每月10日前及时向市公医办报送上月公费医疗记帐经费月报表。

10分

未及时报送每次扣0.5分,不报送扣1分                   

 

 

7

积极配合考核检查工作,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10分

不能根据考核检查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每例扣2分

 

 

8

就诊医院应经常进行自查,堵塞管理中的漏洞,纠正不良医疗行为,并做好自查和整改台帐。

10分

不经常进行自查,无自查和整改台帐记录扣2分

 

 

9

在享受人员中进行就诊医院的服务态度、医疗质量、收费项目及价格的满意度调查。

20分

满意度一般或以下的每项扣2分

 

 

10

设置医疗投诉箱,公布监督咨询电话,热心为享受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享受人员投诉,争取做到无投诉或少投诉。

10分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0.5分;投诉经查实确属院方违规或属院方责任的,每例扣1分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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