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内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电子政务内网经过几年的建设,已形成覆盖省、州(地、市)、县三级党政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综合办公平台。目前已接入单位达2770多个,接入计算机达几千台。政务内网的建成,为我省党政部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从使用情况看,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政务内网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有违规使用政务内网的现象,为此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维护政务内网的安全,事关党和国家信息安全和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持续稳定发展的大局。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发展的角度,提高对做好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始终坚持一手抓信息化发展,一手抓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管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各尽其职。要增加投入,不断提高技术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信息网络安全问题。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机制,选定政治条件好、懂技术、会管理的人员负责接入政务内网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
二、落实制度,加强政务内网安全保密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要求,要按照《青海省政务内网安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青海省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接入政务内网计算机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对涉密信息处理工作的管理。全省政务内网为政府系统非涉密内部办公网络,根据保密管理的规定,严禁在连接政务内网的计算机上起草、存储、传输涉密信息及涉密文件。为加强信息安全,政务内网仍然视同涉密网络进行管理,禁止将政务内网以任何方式(包括网闸等形式)接入互联网等公众信息网络;禁止在政务内网与互联网之间交叉使用U盘及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上的信息直接复制到政务内网;禁止将政务内网网络设备与互联网网络设备混放在一起;禁止利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网络设备进行政务内网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