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要求,传达学习省民政厅实施意见和活动安排精神,对开展学习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2、制定方案。成立依托省科技厅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指导机构,在学习领会要求的基础上,调查摸底,掌握基层党员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报省民政厅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备案,统一部署,分类指导。
3、动员部署。12月份召开动员大会,邀请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各单位负责人、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参加。使党员都能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了解省委和民政厅的部署要求,增强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认真领会省有关部门领导讲话及活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督促制定各单位的工作方案,全面启动。
(二)全面启动
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从2009年12月到2010年1月底基本结束,时间两个月左右)
主要任务是学好理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学习培训
(1)明确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社会组织管理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党员领导要在通读有关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
(2)保证学习时间。党员集中学习5-10学时,系统地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论述和文件。
(3)创新学习形式。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讨论、专题辅导报告、开辟网络专栏、组织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
2、深入调研
重点调查研究思考和着力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调研要围绕党组织在新社会组织中的作用和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切实发挥新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并形成调研成果,为本单位改进工作、优化环境和完善制度建设提供帮助。
3、开展讨论
通过召开座谈、组织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讨论。通过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观讨论,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思想认识从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和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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