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推广一级防治措施,加大婚育保健宣传力度,倡导婚前健康检查,继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免费婚检,不断提高婚检率;加强二级防治措施,加快各地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孕期出生缺陷的发现率;落实三级防治措施,认真贯彻《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70%以上。实施71个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综合服务能力,重点开展对凉山州的技术支持工作。
(六)发挥好妇幼卫生信息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健全省级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完善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功能,提高全省乡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信息网络直报质量,实现全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医学证明》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大力提高妇幼卫生年报质量,重点加强13个国家级、33个省级妇幼卫生监测点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工作,强化质量管理和控制,提高妇幼卫生监测水平、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和准确性。加强对各地“两纲”卫生工作重点、难点指标的执行力度和督促指导,确保“两纲”卫生指标的如期达标。
二、社区卫生工作
(一)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抓手,进一步下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强化《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社区卫生服务相关管理技能培训,推广应用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术,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40%。继续完善四川省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决策支持系统,加快软件扩大试点应用进程,强化省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对居民健康档案的连续、动态管理。制定印发《四川省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在全省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挂钩,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促进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施中央支持我省第二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象设计手册》要求,妥善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地和业务用房问题,适当控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规模和床位,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辖区、县级市在2010年底前建立功能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其余县在政府所在地基本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基本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对全省城镇居民的全覆盖。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启动实施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