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选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09〕684号)
各市(州)教育局: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选用工作是课程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09]226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选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选用委员会
省教育厅成立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选用委员会,成员由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厅领导、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高校专家、省级教研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其职责是:组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选用专家库,组建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选用学科专家组,组织教材选用学科专家组对教育部用书目录所列全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的建议提出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选用意见。
二、教材选用的原则
1. 有效性原则。坚持“有利于课程实施、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考试评价”等原则,选用适合我省普通高中实际的质量好、服务好、难度中等偏上的教材。
2. 同科同版和一科两版相结合的原则
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实行同科同版和一科两版相结合的原则。同科同版的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九门学科的必修模块和选修IA模块;一科两版的有: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五门学科的必修模块、选修模块,以及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九门学科的选修IB模块。
3. 公平公开原则
我省教材选用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凡经国家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教育部用书目录列入的教材均可参选,选用结果向社会公布。
4. 专家评审原则
教材选用学科专家组采取盲评的方式对各学科所有教材进行评审,并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选用委员会提交教材评价意见。
三、市(州)教育局成立市(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选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