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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管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城管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城管局,县(市)区建设局,大榭开发区城管局、东钱湖度假区、保税区、高新区、梅山保税港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09〕4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冬季市政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健全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并将该主体责任进行层层落实,做好冬季施工安全工作。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冬季施工特点,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

  行施工。同时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监控,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市政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认真组织自查,对本单位所有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列出重点项目、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对每个项目的关键部位进行全面排摸,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留死角。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签发督查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指派专人负责督促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施工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

  三、强化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

  春节临近,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节日期间,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和应急值班分队,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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