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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经办轻纺〔2009〕91号)


各市(州)经委、有关行业协会: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临近之际,食品生产和销售进入旺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处于易发多发时期,抓好质量安全尤为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09〕612号)精神和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稳定发展。今年1-11月份,全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745.7亿元,同比增长31.93%,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7.33%,食品工业经济运行总体向好、质量安全状况逐步改善。但同时也应看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质量安全风险依然存在,质量安全形势仍很严峻。各地经委要进一步提高对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加强食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全面提升社会消费信心,维护经济企稳向好的局面。
  二、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履行食品工业行业质量管理职责
  各地经委要组织食品工业企业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按照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指导意见》(国质检食监联〔2009〕470号),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普法和质量诚信宣传;指导企业加快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从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到储运销售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依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加强产品售后服务、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与不合格产品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切实承担起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履行食品工业行业质量管理职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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