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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学校冬季安全大检查的补充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学校冬季安全大检查的补充通知
(皖教工委函〔2009〕207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冬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09〕201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9个检查组到全省各地各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现将本次检查重点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1.学校层层签订、落实安全稳定包保责任制情况;
  2.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职责明确;
  3.学校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和消除情况;
  4.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是应急预案、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平面图、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流程图;
  5.学校安全保卫应急机构组织、人员、经费落实情况;
  6.对师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情况。
  7.学校举行大型公共活动的审批制度。
  二、校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后勤供应等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1.校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后勤供应等能否保证正常教学生活需求,遭遇极端天气等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
  2.饮用水是否存在卫生安全问题;
  3.供气、供暖(主要是农村寄宿制学校)是否存在煤气中毒等安全隐患;
  4.后勤供应渠道是否合法规范。
  三、校内各种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情况
  1.消防工作
  (1)消防制度: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即学校的所有建筑,重点是教学设施、学生公寓和实验室、锅炉房、车库、变电所、学生食堂等都必须有消防制度并张贴于醒目处;
  (2)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3)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消防演练;
  (4)定期(至少每学期一次)进行消防工作检查;
  (5)所有消防通道通畅;
  (6)教学区和学生宿舍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7)所有建筑无乱搭乱接电线现象。
  (8)学校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
  2.交通安全工作
  (1)校园交通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校园内交通标志齐全;
  (3)门卫有车辆验放的相关规定;
  (4)校内在必要路段设有车辆减速标志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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