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
为了贯彻落实2009年9月10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省甲型H1N1流感救治工作,省卫生厅刘维忠厅长为此作了重要指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卫生局将辖区定点医院、后备医院(包括医院名称,负责人、联系人及办公电话、手机,总值班电话)及其适合呼吸道病人救治的传染病床位数,呼吸机台数,药品数量等储备情况尽快摸底统计,汇总后于2009年9月30日前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二、各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必须成立救治领导机构和专家组队伍,设立单独的隔离病床,以书面形式于2009年9月30日前报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各市、州卫生局将辖区甲型H1N1流感有关救治储备情况于每月4日前将上月情况报省卫生厅医政处,省卫生厅每月向各地通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