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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省淮安抽水一站管理所等单位通过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复核的通知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省淮安抽水一站管理所等单位通过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复核的通知
(苏水管〔2010〕6号)


各市水利(务)局、厅直属各管理处:
  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我厅组成专家组对有关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了复核。根据复核结果,通州市新江海河闸管理所、盐城市大套第二抽水站管理所、宜兴市横山水库管理处、省淮安抽水一站管理所、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处海口闸管理所、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第一抽水站管理所、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第二抽水站管理所、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丹金闸管理所、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高港泵站管理所等单位符合省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标准,扬中市环岛江堤公路管理所、句容市北山水库管理所、靖江市水利局夏仕港闸管理所、江苏省六垛闸管理所等单位符合省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标准,同意通过复核。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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