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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筹建咸阳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筹建咸阳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432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太平陕发〔2009〕11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

  二、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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