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将我省黔中经济区发展规划纳入国家级区域规划。
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要根据规划对象的特点和任务,科学确定规划期。专项规划的规划期以“十二五”规划期为主,对技术进步快、市场需求变动大的产业,规划期可以定为三至四年;区域规划的规划期为五年,展望到2020年。
(二)规划编制要求。
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意图,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和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切实抢抓机遇,充分发挥优势,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要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立足我省欠发达、欠开发的实际,科学分析国内外形势变化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认识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关系全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特色和发展重点,着力推进、重点突破。要更新规划编制理念,进一步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和前瞻性,真正做到“高(把握全局、高屋建瓴)、新(开拓创新、耳目一新)、深(深谋远虑、体现战略思维)、实(增强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使“十二五”规划真正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要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程序,严格遵循规划编制各个环节的要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都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信息搜集、重大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工作。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通过开展建言献策等活动,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的渠道;要建立健全规划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加强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之间以及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手段有机对接。
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一)规划编制时间安排。
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应与国家同步进行,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年底以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开展规划思路的研究,起草形成总体规划《基本思路》;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与国家总体规划思路进行衔接,提出我省需要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内容和重大项目建议;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会等,听取部门、地方对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力争年底前上报省政府。同时,省有关部门、各地区要研究提出重点专项规划和地区总体规划《基本思路》,提出需要纳入省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的内容和重大项目,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与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进行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