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县卫生局长参加卫生部培训班的通知
(甘卫人函〔2009〕77号)
各市、州卫生局:
卫生部定于10月19日在北京举办县卫生局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背景和总体思路、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
二、培训对象及时间、地点
培训班对象为全国县级卫生局局长或副局长(具体名额见附件1)。我省人员参加第一期。拟定时间:10月19日至24日。培训地点:北京(具体另行通知)。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由卫生部承担,交通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州卫生局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参加培训人选,于2009年10月10日上午11:00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省卫生厅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培训结束后,学员可获得由全国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面授学习证明。
联系人:杨芳胜,电话:(0931)4818119、4818115(传真),电子信箱:yangfs@gansu.gov.cn。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表
二00九年十月九日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市州卫生局
| 名额(共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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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兰州市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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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水市
| 2
|
3
| 武威市
| 1
|
4
| 酒泉市
| 1
|
5
| 张掖市
| 2
|
6
| 庆阳市
| 2
|
7
| 平凉市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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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白银市
| 2
|
9
| 定西市
| 2
|
10
| 陇南市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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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临夏州
| 2
|
12
| 甘南州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