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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负责,计划生育协会参与)

  (二十一)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和省级创优标准,进一步加大创优工作力度,狠抓各项创优措施的落实。坚持实行分级评估制度,确保年底前国家和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达80%以上。对现有国家级和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巩固创优成果。加快技术队伍的依法执业建设和职业化进程,继续开展“三千人才工程”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力争到2010年底,每个县站都有1名高级职称、3名以上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乡站都有1名以上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人员技能操作大培训。督促基层将技术服务机构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畴,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落实基层技术服务人员的绩效工资,提高其工资待遇。加强对国债项目的管理,确保新增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国债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深入开展国家级县、乡示范站创建活动,年内各市推出1-2个县级服务站、5-6个乡级服务站,作为河北省创建国家级示范县、乡站的候选单位。

  (科学技术处、人事处、行政财务处、药具站负责)

  (二十二)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制订出台《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流动人口数据库,开发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执行、人口信息采集、人口信息服务、人口决策支持四个应用系统,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基本框架。加快“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PIS)”、“河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河北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平台”的调试进程,在全省普遍推广应用。在河北省全员人口数据库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和我省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基础信息核查,利用多种手段,对全省近十年出生情况进行回顾调查,努力提高数据质量,为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奠定基础。积极推进重点业务的信息化应用,在继续用好全国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少生快富、队伍建设、财务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的基础上,探索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生殖健康免费服务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快数字化服务站建设进程,初步形成全省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做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接入政务外网的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口计生队伍信息化能力。推动与公安、卫生、统计、民政等部门的信息交流,探索建立省级人口信息定期通报和数据共享制度。适时召开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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