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
(冀发改规划[2009]139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紧做好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等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规划编制总体要求
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我省发展的实际需要,继续把保增长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牢牢把握三年大变样推进城镇化和加快构建符合河北实际的现代产业体系两大主题,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更加注重加快自主创新,更加注重加强节能环保,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经济企稳向好势头,进一步加速富民强省步伐。
二、深化重大问题调查研究
全面总结“十一五”规划时期的经验,深入分析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我省所处发展阶段和前进方向,深入研究重大问题,是正确提出“十二五”时期发展思路的重要环节。在当前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大背景下,要注意把应对当前金融危机与促进长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各市、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确定一批重点课题,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把本地区和本领域的规划基础工作做深做实。
三、研究提出规划基本思路
创新规划基本思路是编制好规划的重要前提,也是规划编制工作的一个重要阶段。各市、省有关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抓紧谋划和提出“十二五”时期发展的基本思路,明确本地区、本领域“十二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为研究提出全省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制定主要领域的专项规划奠定基础。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起草全国“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为使事关我省发展全局的相关内容更多地纳入国家基本思路,请各市、省有关部门于10月底前,将希望纳入国家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报我委,并附简要说明。11月30日前,请各市、省有关部门将本市、本领域“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抄送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