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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十二五”能源规划基础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十二五”能源规划基础工作的通知
(冀发改能源[2009]1389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国家能源局的要求,我省已启动“十二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为准确分析我省能源发展状况,明确“十二五”能源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目标,请你们抓紧提供本地区能源发展的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全省“十二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供资料的范围

  (一)本地区“十一五”能源发展基础资料

  1.能源资源禀赋情况;

  2.交通、水资源、生态、环境等基础资源;

  3.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4.正在执行的区域能源发展规划;

  5.能源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6.重大能源工程及相关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情况。

  (二)本地区“十二五”能源发展预测资料

  1.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预测;

  2.能源供需总量预测;

  3.能源工业发展主要指标设置;

  4.交通运输、水资源、生态环境承载力等适应性分析;

  5.重大能源工程及相关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计划。其中,需列入国家或省重大能源工程计划的,附项目单行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规划设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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