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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2010年开展“落实指标零死亡、安全达标无事故”活动的通知

  第二时段(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纲,在施工现场大力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带有基础性、长期性、前瞻性、战略性和根本性的工作,是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第三时段(2010年7月1日至9月30日)市建设局将在全市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实行“抓两头、促中间”的办法,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落实好的施工现场将组织观摩和学习。

  第四时段(201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完善制度,巩固成果,通过开展“落实指标零死亡、安全达标无事故”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此项活动制度化、经常化。

  四、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负责本地区“落实指标零死亡、安全达标无事故”活动信息汇总,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建设局建管处(电话:86687587  电子信箱:wzhe190@sohu.com)。报送的内容主要包括:“落实指标零死亡、安全达标无事故”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进度情况,包括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实行“一抓、二训、三查”情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有关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内各区城区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牢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的生命和健康是第一位的,科学发展应当是有安全保障能力的发展,决不能以损害劳动者生命和身体健康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局部的发展。要切实加强对“落实指标零死亡、安全达标无事故”活动的组织领导,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内各区城区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部署落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实行“三级”监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很多事故的发生,直接原因就是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为此,必须把抓基层、抓基础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在狠抓落实上下力气、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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