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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确定第二批甘肃省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二)符合资格条件的医院由主管或辖区市(州)卫生局负责通知。

  (三)各申报医院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申报文件和资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及方式

  省卫生厅农卫处联系人:张云

  省卫生厅新农合管理中心:应?h

  联系电话(传真):(0931)4818861

  附件:1甘肃省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提供相关资料

  2甘肃省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审批表

  3甘肃省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调查表

二OO九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甘肃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提供相关资料

  (1)医疗机构书面申请报告(部队和企业医院还需提供主管部门、企业、医疗机构申请);(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3)医院等级评审批准文件;(4)主要部门、科室设置;(5)诊疗项目;(6)上一年度住院收支情况财务决算报表等文件。

  附件2
  甘肃省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审批表
  2009年  月  日

申报机构名称

 

申报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床位  张

设备  台/件

人员  人

房屋   m2

申报

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3)医院等级评审批准文件;(4)主要部门、科室设置;(5)诊疗项目;(6)上一年度住院收支情况财务决算报表等文件。

申请  意见

 

 

年 月 日(章)

主管部门(医院)或厂矿企业意见

 

 

年 月 日(章)

辖区市州卫生局意见

年 月 日(章)

考核

评审

结果

年 月 日(章)

审批  意见

 

 

 

年 月 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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