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推荐全省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甘卫疾控发〔2009〕327号)
各市(州)卫生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鼓励先进,调动各部门和门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完成《甘肃省遏制与预防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09年》提出的目标任务,省卫生厅、省公安厅决定对我省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方式
以省卫生厅、省公安厅名义联合表彰。
二、表彰范围
先进集体:省、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
先进个人:省、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滥用阿片类物质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领导或具体负责同志;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负责人或门诊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推荐地(厅)级干部。
三、推荐条件
先进集体:政府高度重视,建立由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机制;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积极开展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并能完成省上下达的年度治疗指标任务。
先进个人:坚持以人为本,热心致力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在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卫生、公安、药监部门领导及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门诊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
四、名额分配
见附件1。
五、其他事宜
请各市、州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负责本地推荐表的审批和上报。
先进个人拟奖励1000元,并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奖牌及证书。
此次表彰奖励重点为门诊工作人员。2009年新开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暂不参加评选。
请各部门、市(州)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将推荐表于2010年1月11日前报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