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487号)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嘉禾陕发〔2009〕第153号)收悉。经研究,批准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由陕西省延安市中心街粮园宾馆二楼迁至陕西省延安市南大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楼七、八层。迁址后,原址撤销。
你公司应采取措施保证客户的后续服务,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自本文件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办理保险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自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