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安康市安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事项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507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事项的请示》(陕太保寿〔2009〕125号)收悉。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安康市安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须按照《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保监会相关规定开展业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51号)要求,严格使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在指定报纸上公告《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三、领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应持介绍信或委托书及领取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保险兼业代理核准事项批复表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保险兼业代理核准事项批复表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机构名称
| 申报公司
| 审核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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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79790155-0
| 安康市安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太保寿
|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 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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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69492786-2
| 安康市安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康汽车站
| 太保寿
|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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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71001282-3
| 安康市安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紫阳汽车站
| 太保寿
|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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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69192779-0
| 安康市安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石泉汽车站
| 太保寿
|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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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69492481-3
| 安康市安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镇坪汽车站
| 太保寿
|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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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6911099-6
| 安康市安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汉阴汽车站
| 太保寿
|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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