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推荐甘肃省国际合作艾滋病项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甘卫疾控函〔2010〕33号)
兰州市、天水市、白银市、酒泉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6年至今,我省先后启动了甘肃省第五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中日技术合作甘肃省艾滋病预防对策项目、世界宣明会甘肃省红丝带项目、第六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甘肃省项目,目前,四个项目均已圆满结束。项目实施以来,在省卫生厅以及各项目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各级项目办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探索了适合我省实际的艾滋病防治模式,为全省营造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局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为进一步发挥模范榜样作用,鼓励先进,调动更多的部门和人员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省卫生厅决定对我省参与国际合作艾滋病项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形式
以省卫生厅名义表彰。
二、表彰范围
先进集体:省、市、区(市、县)项目管理办公室或项目执行机构,部分项目协作单位。
先进个人:省、市项目领导小组,省、市、区(市、县)项目管理办公室或项目执行机构负责人和具体负责同志。
三、推荐条件
先进集体: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圆满完成国际合作艾滋病项目工作任务和指标。
先进个人:坚持以人为本,热心致力于国际合作艾滋病项目,任劳任怨,在国际合作艾滋病项目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
四、名额分配
见附件1。
五、其他事宜
(一)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条件,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二)按要求填写《甘肃省国际合作艾滋病项目先进集体推荐表》和《甘肃省国际合作艾滋病项目先进个人推荐表》。
(三)请各市卫生局负责本地推荐表的审批,并务必于2010年2月1日前统一报至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