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变更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2027号)
申请人: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变更金华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申请》(天平浙保发[2009]23号)及其补正材料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金华市八一北街118号汇金国际商务中心19楼1904、1905、1906室。你公司应将变更前的该中心支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交回我局。